劳务派遣工要知道的几件事

2022-08-09

来源:北京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明确要求

虽然劳务派遣能自主灵活用工,但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低等问题也让劳动者感觉自身权益缺乏保障。

为缓解这些问题,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同工同酬待遇、跨地区劳务派遣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内容作出了以下5项明确规定。

1、明确保险福利、同工同酬

《暂行规定》规定: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2、明确仅限三种岗位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对“三性”中的“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单位内公示。

3、明确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能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4、明确工伤职业病责任主体

《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5、明确遏制“假外包、真派遣”现象

《规定》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以“业务外包”和“承揽”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的行为,将被定性为非法劳务派遣。

以上就是北京点米科技深圳分公司转发的劳务派遣工要知道的几件事相关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北京税务筹划 北京劳务派遣 北京岗位外包 北京人力资源 北京人事外包服务 北京劳务外包 北京劳务外包公司 北京劳务派遣公司 北京IT外包公司 北京人才外包公司 北京人事管理系统软件 北京人事外包服务公司 北京IT外包 北京IT外包公司 深圳税务筹划 深圳劳务派遣 深圳岗位外包 深圳人力资源 深圳人事外包服务 深圳劳务外包 深圳劳务外包公司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IT外包公司 欢迎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www.dianmi365.com。【文章来源互联网,不用于商业用途,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返回新闻列表

新闻动态-检索

SEARCH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推荐新闻

0755-26777166

0755-26777166